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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美国、加拿大高处坠落事故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15-07-01 来源:网络 阅读:2074
在所有建筑工人遭受的致命事件中,高处坠落的死亡率最高。从美国劳动部1990~2001年统计数据和加拿大安大略省1997~2005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一直居高不下、独占熬头。

在所有建筑工人遭受的致命事件中,高处坠落的死亡率最高。从美国劳动部1990~2001年统计数据和加拿大安大略省1997~2005年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高处坠落一直居高不下、独占熬头。

一、背景资料(Background Materials)

1.1 美国高处坠落事故(1990~2001)

美国劳动部1990~2001年统计数据显示:高处坠落,占37%;电击,占13%;物体打击,占24%;坍塌(挤压),占12%;其它14%。

1.2 加拿大安大略省高处坠落事故(1997~2005)

1997~2005年期间安大略省建筑工地死亡人数共计184人,其中高处坠落75人,占41%;触电26人,占14%;物体打击20人,占11%;车辆逆行16人,占9%;

机械伤害15人,占8%;坍塌(挤压)15人,占8%;火灾爆炸5人,占3%;其它12人,占7%。

二、研究方法论(Research Methodology)

预控法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方法,紧随其后的是个人防坠落保护装置(PFAS)和其他相关设备。无论主动法(active measures)—在坠落之前用防护栏杆防护,还是被动法(passive measures)—在坠落之后用安全带保护,都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来减少高处坠落的伤害。美国研究学者Vargas,开发出一套专家系统来防止建筑工地高处坠落。该系统利用障碍树法分析研究高处坠落的原因,得出结论是:在不同的条件下,防护栏杆、安全网和个人防坠落保护装置(PFAS),都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另外美国学者Weisgerber验证了“通过设计确保安全”的方法,对建筑工地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作用。该法提供了一套综合管理项目的纲要,即在设计阶段严把高处坠落关。还有政府要强制性地制定一些控制高处坠落的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根除或替代操作过程中能够导致高处坠落的施工工序;应用工程控制法保护高处坠落;通知或提醒处于危险工作环境下的工人,避免高处坠落的危险(通过警示和行政干预,例如培训和监督管理),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等。美国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所(NIOSH)的安全专家也发现一些对雇主和工人更为警觉、有效的预防高处坠落的方法,并开发和设计出让工人易于理解的书面高处坠落保护程序,确保暴露在危险处工人的生命安全。

三、研究发现(RESEARCH FINDINGS)

3.1 高处坠落事故的描述

在1990年1月到2001年10月这12年间,美国安全与卫生管理局[OSHA]共调查了7,543起建筑工地事故, 高处坠落占所有事故的34.6%。另外电击占13%;物体打击占24%;坍塌(挤压)占12%;其它占14%。

利用皮尔逊相关法(the Pearson’s correlation),通过简单分析看出:高处坠落的比例和该年之间的数值是0.841,有力说明了高处坠落事故在过去12年间是增加了。一方面是由于建筑工程的项目越来越多,另一方面说明高处坠落事故依然严重,还须进一步研究解决。

3.2 高处坠落发生的时间

7月~8月是事故的高发时期,1月~2月是事故发生较少的月份。这主要与建筑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夏季有关,而到了冬季建筑工程大部分也到了停工状态。

每天最易发生事故的时间段是:上午10:00点到11:00点期间;下午13:00点到14:00点期间。

3.3 建筑项目类型与高处坠落的关系

表3.1信息显示几乎一半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商业建筑和单身或两人家庭住宅上,无论商业建筑是单层还是多层建筑物,都存在高处坠落的潜在危险。许多单层住宅建筑由小承包商承建,这类公司通常缺乏正规的安全培训,个人防护用品也欠缺。

表3.1建筑项目设施类型与高处坠落分布图

建筑项目类型

高处坠落

所有伤亡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商业建筑

404

33.4%

715

22.9%

其他建筑

212

17.5%

412

13.2%

单身或两人家庭住宅

211

17.4%

503

16.1%

多人家庭住宅

113

9.3%

183

5.9%

制造厂

79

6.5%

168

5.4%

水塔、油罐、储藏库、电梯等构筑物

71

5.9%

103

3.3%

桥梁

28

2.3%

94

3.0%

其他

92

7.6%

941

30.2%

小 计

1210

100.0%

3119

100.0%

未知项目

5

 

23

 

总 计

1215

 

3142

 

 

表3.2显示接近60%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新建工程上,这与预期结果相同,因为新建工程的数目较多。

表3.2建筑项目类型与高处坠落分布图

建筑项目类型

高处坠落

所有伤亡数

 

数量

比例

 

数量

新建工程

721

59.5%

1640

52.6%

改造、翻修工程

219

18.1%

565

18.1%

维修工程

189

15.6%

531

17.0%

拆除工程

41

3.4%

101

3.2%

其他

41

3.4%

283

9.1%

小 计

1211

100.0%

3120

100.0%

未知工程

4

 

22

 

总 计

1215

 

3142

 

表3.3显示有近一半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投资不到$250,000美元项目上。这说明投资额不大的小工程项目,数量占的比例较多,出事率较高。

表3.3建筑项目成本与高处坠落分布图

项目成本

高处坠落

所有伤亡数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在 $50,000以下

341

28.2%

990

31.7%

$50,000 到 $250,000

229

18.9%

601

19.3%

$250,000到$500,000

119

9.8%

289

9.3%

$500,000到$1 百万

134

11.1%

341

10.9%

$1 百万到 $5 百万

188

15.5%

464

14.9%

$5 百万到 $2000万

117

9.7%

244

7.8%

$2000万以上

83

6.9%

191

6.1%

小 计

1211

100.0%

3120

100.0%

未知工程

4

 

22

 

总 计

1215

 

3142

 

 

表3.4表示的加拿大安大略省建设工程的类型中有184人死亡。有五种施工项目类型:低层住宅建筑,高层住宅建筑,ICI建筑(工业、商业、社会公共机构)、大型土木工程和其它工程。在这些类型中,项目又分为新建工程,维修工程和其它工程。对于大型土木工程和ICI工程大多数的死亡事故发生在维修工程施工阶段,同时低层住宅维修工程的死亡事故正好在新建工程和维修工程中间。

1997-2005年期间建设项目类型

184人死亡,其中新建工程67项,占36%;维修项目96项,占52%;其它21项,占11%

编号

项目类型

新建 比例%

维修 比例%

其它%

全部 比例%

1

高层住宅

High Rise Residential

5%

3%

0%

8%

2

低层住宅

Low rise Residential

16%

14%

4%

34%

3

大型土木工程

Heavy Civil

9%

14%

2%

25%

4

工业、商业、社会公共机构

industrial,
commercial, institutional

5%

19%

2%

26%

5

其它

Other

1%

3%

3%

7%

合 计

36%

53%

11%

100%

表3.41997-2005年期间加拿大安大略省建设项目类型

图3.2根据公司规模将75例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分类显示:有2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发生在公司工人数超过了100人以上,然而在公司有5名工人或5人以下的公司,却有22例高处坠落死亡事故发生。

3.4 高处坠落的高度

总共2741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中,有1018起提供了项目高度和层数的信息。807个工程是一层、二层或三层项目,占到事故的81%。设施(建筑物或结构物)平均高度是12米左右。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大部分高处坠落发生在并不十分高的地方。也许正是人们忽视了这一高度,认为无需做太多的安全防护,才导致事故的频频发生。

从图3.3可以明显看出在3~6米(10~20英尺)是最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高度。70%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高度不到9米的地方。而且工程项目的高度是导致事故发生与否的关键,也是最危险的地方。由此推断,低层工程项目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容忽视。

四、从所有事故受伤的结果看(Injuries Resulting From all Accidents)

在2741起高处坠落事故中,导致2955人伤亡。受伤工人的主要职业包括:建筑工人、屋顶工、木工、架子工、油漆工、砖石砌筑工、电工、工地管理人员、干墙安装工、上下水管道工等。高处坠落受伤的类型包括:骨折、脑震荡和擦伤等,一半的受伤部位在头部,大约三分之一的人多处受伤。胸部、颈部、背部、大腿和腹部最易伤害,有三分之二高处坠落者死亡。

年龄在31岁~40岁之间的工人,最易发生高处坠落死亡。整个平均年龄是38.3岁。这也说明年轻工人腿脚相对灵活,在发生高处坠落险情时能够迅速逃脱。

五、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原因(Causes of Fall Accidents)

5.1工作内容与高处坠落的出现

表5.1说明了最易发生高处坠落的工作项目是:盖屋顶、架设钢筋、外部砖石砌筑工作。大部分是在一定高度和临时结构上施工。高处坠落发生在高度相对低的地方,大约75%的屋顶工跌落的高度不到9米,另外45%的事故发生在不到6米的高度。工人在这些项目上很可能低估或忽视了高处坠落的危险,似乎看起来并不算高。为了避免高处坠落,任何超过2米的工作项目都应该仔细应对,配备恰当的高处坠落防护用品。

表5.1正在执行的工作类型事故分布

工作性质

高处坠落

 

数量

比例

盖屋顶

252

21.6%

架设钢筋

99

8.5%

外部木工工作

89

7.6%

外部砖石砌筑

57

4.9%

安装设备

54

4.6%

拆除工作

53

4.5%

其他工作

561

48.2%

小 计

1165

100.0%

未知工程

50

 

总 计

1215

 

5.2 高处坠落的位置

超过一半以上的高处坠落伤亡事故与环境因素有关,包括工作面或设施的布置上。从屋顶上高处坠落是最通常的情况,特别是在商业建筑和单身或两人家庭住宅上。大部分事故发生在屋顶、结构层、脚手架、梯子、和从临边洞口处(详见表5.2),这些事故占所有高处坠落事件的80%。因此,为避免高处坠落,在这些位置配备足够的防护设备是必不可少的。

表5.2正在执行的工作类型事故分布

工作内容

高处坠落

 

数量

比例

从屋面坠落

333

28.4%

从结构层坠落

227

19.3%

从脚手架上坠落

153

13.0%

从梯子上坠落

133

11.3%

其他

328

27.9%

小 计

1174

100.0%

未知工程

41

 

总 计

1215

 

5.3 由于人的错误判断导致高处坠落

对人的错误分析显示,危险情况下人的错误判断是最频繁发生高处坠落的类型,大约占所有事故的三分之一。对不同年龄错误判断的分析图基本类同于高处坠落年龄分析图,除了在21岁到25岁这一年龄段,高处坠落的数量与错误判断导致的结果不成比例(见图5.2)。人的错误归类为“危险条件下的错误判断”占30%的高处坠落。可能年龄或经验并不能显著改善人在危险条件下的判断。

结果建议工人年龄在21岁到25岁之间应该接受很好的培训和教育,以便应对高处坠落的风险。当然,必须认识到“危险条件下的错误判断”是一种主观评估,很困难去量化和验证。

进一步的分析揭示出大多数高处坠落事故与人的失误有关联,而且发生在较低的高度上。例如,超过一半以上的高处坠落在“危险条件下的错误判断”下,高度不到6米,23.5%的高度不到3米。缺乏保护工作衣和防护设备的占到40%,发生事故的高度不到6米。

图5.1表示从1997-2005年以来在75起致命高处坠落中,大约有一半可以通过防坠落保护装置来防止事故发生。有30起高处坠落发生在工人没有按要求正确配带防坠落保护装置,从梯子上高处坠落或从本应该设置防护栏杆的临边洞口处坠落。

防坠落保护装备没有使用或使用不当将导致超过30%的高处坠落事故。典型案例是作业的工人没有将安全带系牢,有数个案例是作业的工人打开安全带移动到其他作业区时发生的。因此,提供和正确使用防坠落保护装备(PPE)是确保工人安全的必要手段。

统计数据恰好分开年龄段,这有可能误导你,你还必须考虑老年工人比年轻工人少一些,这就意味着老年工人高处坠落死亡数目有点不成比例。

5.4 高处坠落的直接来源

三分之一的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工作面上。事故出现的典型情况包括:滑倒在倾斜的屋面上,然后跌落到了地面上;工人从楼层临边洞口处摔了下去;工人滑倒在脚手架工作面上然后坠落下去;建筑物、结构物缺乏防护设施导致工人高处坠落。这些高处坠落完全可以通过有效预防,正确使用防坠落保护装备来避免不幸事件的发生。

六、我国高处坠落的整治情况

据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报告(2005年度)数据显示,全国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类别仍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具伤害、触电等,这些类型事故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5.52%、18.61%、11.82%、5.87%、6.54%,总计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88.36%。其中又以高处坠落事故为主,占事故总数45.52%。

2006年在全国范围开展了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主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据统计,2006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发生409起、死亡426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20.7%和21.5%。2006年高处坠落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0.9%,比2005年下降了4.6个百分点。

通过对美国、加拿大高处坠落事故的了解和分析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高处坠落是每个国家都面对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在几年内很难根除和改善的,因此还必须制定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明确目标、坚持不懈地打一场“攻坚战”。

2. 严把第一关,即设计关。确保安全专项方案正确有效。因为在平常工地检查资料时,有张冠李戴、偷梁换柱的情况。而且计算书是否正确,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是否审核等,是否有代行签字情况等等,这些本身就有一定的隐患,必须事先控制,严格程序。

3. 拨付专款,建立专门的高处坠落研究机构。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企业规模、建筑物类型、工作内容等,找出容易发生高处坠落的具体情况,对症下药、积极应对、主动出击。

4. 继续加强安全教育,一定要落到实处。决不能雷声大、雨点下,治标不治本。

5. 安全防护产品的开发和研制,推行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比较成熟的计算机软件帮助企业进行复杂的安全计算,确保预先控制,增加科技含量,真正体现国家倡导的科学发展观。

6. 定期召开全国高处坠落专题研讨会,交流各地防止高处坠落的方法,对比提高。

7. 继续开展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制定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手段。例如,省市之间的交叉检查,外省市之间交叉检查的方法等。

8. 出台相关防止高处坠落的强制性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具体罚款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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