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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一项目部副经理贪污50万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0 来源:网络 阅读:1162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剑)首发集团一下属企业项目部副经理陈斌,在掌管该公司一处工程期间,采取抬高价款的方式,将50万价差据为己有。通州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陈斌不服,提出上诉。昨天,记者获悉,市三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斌今年37岁,曾担任北京市高速公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北高速工程公司”)在宁夏的一处工程项目的项目部副经理。北高速工程公司为首发集团下属企业。在掌管这处项目期间,陈斌伪造《工程责任制承包合同书》,合同单价为68元,比实际单价高出7元,总差价为50万元,陈斌将这笔差价款据为己有。

2012年12月底,北高速工程公司发现情况报警,陈斌被抓后辩称,他个人为在宁夏的这个项目投入了不少钱,他想把自己投的钱收回来,所以打起了公款的主意。但陈斌与北高速工程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陈斌要缴纳100万元利润和管理费用,工程完工验收后,利润超出100万元的部分归陈斌个人所有。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陈斌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三中院二审驳回陈斌上诉,维持原判。(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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