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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推进灾情管理和灾害救助规范化

发布时间:2018-03-07 来源:网络 阅读:1142

湖北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省份。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民政厅立足于及时高效有序,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资金发放,及时有效应对了洪涝、干旱、地质等各类突发自然灾害,有力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

 

一、完善制度体系,规范灾害救助工作

 

近年来,湖北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灾害救助政策法规的同时,注重对基层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做法进行总结,用政策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一是加强政策创制,把部门工作上升到政府层面。2016年以来,省政府相继出台和修订了《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关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构成规范自然灾害应对和救助的政策制度框架。二是加强部门协调,出台具体规定。分别与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湖北省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规划》《湖北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湖北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救灾物资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进一步对灾害应急和救助工作作出具体规定,便于基层操作。三是推动地方制定配套政策,建立政策制度体系。将市县政府制定贯彻《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的配套文件和修订本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等政策制度纳入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推动建立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政策法规体系,奠定灾害救助法制基础。

 

二、加强灾情管理,确保灾情报送及时

 

近年来,省民政厅充分发挥减灾委的综合协调优势,加强会商研判,强化培训考核,及时上报灾情,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充分肯定。一是及时报送灾情,主动服务决策。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救灾工作,客观上要求强化灾情管理,及时上报灾情信息;近三年来,平均每年上报省委、省政府的灾情简报都超过100期,积极主动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二是建立考核机制,纳入目标管理。2017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管理工作纳入对市(州)党政班子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省民政厅把灾情管理纳入对市县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压实责任,明确任务,加强考核,推动了市、县两级灾情管理工作责任落实。三是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会商评估。作为省政府明确的灾情管理牵头部门,及时召开省减灾委全体会议或主要涉灾部门会议,加强气候趋势和灾情会商评估,确保重大灾情数据基本保持一致。四是建立预警制度,实行关口前移。根据气象部门的重大气象专报信息,省减灾办及时启动省级救灾预警响应,实行应急值守和灾情零报告制度,指导基层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实基层装备。统一编印培训教材,坚持问题导向,指导各地分级对村级以上3.3万多名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为每个市县安排3-5万元灾情信息设备采购维护经费,为每个乡镇采购配备手持报灾终端,有力提升了灾情采集和报送水平。

 

三、把握关键环节,规范救灾款物管理

 

近年来,以推进救灾资金规范化管理为突破口,抓住重点环节,压实责任,建立台账,强化督查,确保救灾资金管理使用规范、精准、有效。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核查灾情。根据省政府的规定,各地建立“以县级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乡镇包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分片负责、村组干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重点抽查”的工作机制,加大灾情核查力度,核定灾情数据,建立灾情核查台账,为受灾人员救助提供详实依据。二是强化目标考核,落实分担机制。一直以来,湖北严格落实救灾资金中央和地方比例分担机制,省级层面每年用于救灾资金都超过亿元以上,2016年高达20多亿。在落实省级配套资金的同时,注重抓好县级救灾配套资金到位,按照中央和省拨救灾资金14%的配套比例要求,将这一工作纳入县级政府的目标考核和“三农”考核内容,倒逼县级财政加大对救灾资金的投入,取得较好效果。三是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评议公示。牢牢压实乡镇驻村干部的救灾工作责任制,明确规定乡镇包村负责人和驻村干部参加灾情核查、村级救灾资金发放民主评议和公示,并在灾情核查表、民主评议记录本和公示表上签字,实行“谁签字、谁负责”,把村级评议公示做实,确保政策公开、对象准确、群众满意。四是规范台账管理,减少发放环节。各地按规定建立《受灾情况及受灾需救助人员台账》和《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台账》,并将《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台账》电子版报省厅存档备案;各地坚持实行社会化发放,除应急资金外,其他救灾资金均通过银行直接打卡到户,减少资金发放环节,提高发放效率。五是加强检查督办,坚持立行立改。各地每年主动接收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在县级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公信力;省民政厅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各地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督促立即整改;2016、2017年连续两年,省委、省政府针对全省重特大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需要,组派省市县三级工作组4126个,实行重灾地区全覆盖,落实包保责任,指导加强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推动完成倒房重建,有效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灾区社会和谐稳定。(湖北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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