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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产业

山东省发布《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2014]63号文件,加快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01-14 来源:网络 阅读:2309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不断提升新常态下山东省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促进山东省应急产业发展,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2014]63号文件,加快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不断提升新常态下山东省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促进山东省应急产业发展,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2014]63号文件,加快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63号文件精神,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信心,科学务实,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强化分工负责、组织协调,重点从市场培育、产业规划、政策支持、技术研发和物资储备等方面为应急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引导更多更优秀的社会资源进入应急产业领域,推动山东省应急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到2020年,山东省应急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应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若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发展一批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建设全省应急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初步形成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在海事搜救、矿山救援、防暴维稳、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污染清理、废墟救援、矿用设备、抗雪除冻、环境监测、净水处理、医疗救护、防爆特种设备、防护用品和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名牌产品。

《意见》提出了大力培育应急市场需求,培育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完善应急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应急产业相关企业发展,推进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健全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围绕这些重点任务,提出了地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和协调服务等保障措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贯彻国办发〔2014〕63号文件

加快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5〕5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应急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3号,以下简称《意见》),不断提升新常态下我省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产业支撑能力,促进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应急产业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主动适应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定信心,科学务实,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坚持需求牵引、政策引导,强化分工负责、组织协调,重点从市场培育、产业规划、政策支持、技术研发和物资储备等方面为应急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引导更多更优秀的社会资源进入应急产业领域,推动我省应急产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要求。
 

1.突出发展重点。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强化产业薄弱环节,重点发展具有前瞻性、基础性、紧迫性的应急专用产品和服务,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2.积极培育和引导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引导和培育应急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完善应急产品风险补偿和救援事后补偿机制,强化全社会的应急预防理念,激活全民公共安全消费需求,不断开拓应急产业市场。

 

3.社会责任优先。坚持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把社会效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研发社会亟需、国内空白的应急产品和技术,提高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水平,发展和完善应急服务,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省应急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应急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形成若干具有国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发展一批产品特色明显的中小微企业。依托省内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全省应急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取得突破,应急装备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有利于应急产业发展的创新机制。在海事搜救、矿山救援、防暴维稳、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污染清理、废墟救援、矿用设备、抗雪除冻、环境监测、净水处理、医疗救护、防爆特种设备、防护用品和材料等领域培育一批名牌产品。

 

 

 

二、重点领域

 

(一)监测预警。
 

自然灾害方面,发展水旱灾害、海洋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病虫草鼠害、森林火灾等监测预警设备;事故灾难方面,发展海事安全、煤矿井下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火灾监测等监测预警装备;公共卫生方面,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活用水安全等应急检测装备和诊断试剂;在社会安全方面,发展城市安全、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广播系统等监测预警平台。

 

 

(二)预防防护。
 

重点发展预防防护类应急产品。个体防护方面,发展应急救援人员防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特殊工种保护、家用应急防护等产品;设备设施防护方面,发展火灾防护、抗震防灾设施、易燃环境防爆车辆、自然灾害防范、社会公共安全防范、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等设备。

 

 

(三)处置救援。
 

处置救援类产品要高度强调高效性和专业性。现场保障方面,发展应急通信、应急指挥、应急电源等产品;生命救护方面,发展医疗应急救治、卫生应急保障、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等产品;抢险救援方面,发展消防产品和矿难救援、工程抢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海上溢油应急、道路应急抢通、建筑物废墟救援、城市防洪防涝应急救援、水上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疫情疫病检疫处理、反恐防暴处置等产品;消防方面,发展高层建筑灭火救援技术与产品、高层建筑家庭自救逃生产品、智能消防机器人、远距离供水设备、防爆特种设备等。

 

 

(四)应急服务。
 

事前预防方面,发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安防工程等应急服务;社会化救援方面,发展紧急医疗救援、交通救援、应急物流、工程抢险、防洪防涝、生活救助、安全生产、网络与信息安全等应急服务;灾害保险方面,发展巨灾保险、灾害政策性农房保险、灾害民生保险等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培育应急市场需求。
 

1.提高公众应急意识,积极传播应急文化。构建分层次、差异化、重实践的全民应急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综合减灾示范县(市、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应急文化主题公园、社区防灾体验中心和应急纪念馆等,开发在线应急演练系统、开放式网络培训课程和相关应急游戏等模块,丰富公众的应急体验,培养公众的应急意识和社会的应急自觉性。

 

2.加大对发展应急产业的推广宣传。引导各新闻媒体加强专题宣传,营造发展应急产业的良好舆论环境,推动应急消费观念转变,激发单位、家庭、个人在逃生、避险、防护、自救互救等方面对应急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

 

3.加大政府采购力度。建立应急产品政府采购协调机制,加大应急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规范应急产品的政府采购行为,发展应急专用产品和服务市场。

 

4.提高应急产品社会储备水平。建立健全应急物资社会化、企业化储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公共场所、应急避难场所、交通基础设施等应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完善各类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的装备配备标准,推动应急设施设备装备与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等配合)

 

 

(二)培育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加快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坚持应急产业发展全省一盘棋和分类指导相结合,根据各地应急产业发展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延伸产业链条,加快行业集群发展,合理调配社会资源分时期、分等级、有重点地对应急产业进行统一管理,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海上应急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海洋环境智能巡检机器人、海洋环境在线监测系统和设备、海上救生装备制造、深水下潜救生装备、可燃气体环境专用防爆车等应急产品,提升海上遥感监测、海上应急搜救、海面溢油处置、海上空中救援、海底救援打捞等方面的应急处置技术和应急服务能力。

 

2.济南应急专用车产业示范基地。依托重汽集团国内最大的全地形载重车、特种车、专用汽车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提高专用汽车产业档次和水平,打造国内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专用车应急产业创新示范基地。

 

3.邹城应急安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一园、两院、三中心”,即应急安防科技产业园、安防应急技术研究院、安防机器人开发研究院、安防知识培训教育中心、安防检测预警中心、安防应急事件处理中心,打造“应急科技人才聚集、应急龙头企业聚集、应急专利技术聚集”的安防应急产业示范基地。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配合)

 

 

(三)完善应急产业发展规划。
 

研究制定应急产业(应急专用产品和服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对我省应急产业发展的战略定位、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产业链、应急服务、空间布局、经济社会环境影响等方面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引导应急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向产业园区集聚,推动应急服务快速发展。将应急产业列入新兴产业培育的重点领域,认真筛选一批应急产业重点项目并纳入“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协同推进)

 

 

(四)支持应急产业相关企业发展。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品牌营销等方式进入应急产业领域。按照企业申报、部门推荐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在应急产业领域优选一批技术先进、行业领先、竞争优势明显的骨干企业,分阶段、分步骤动态扶持,培育形成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统筹利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应急产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促进特色明显、创新能力强的中小微企业加速发展,培育一批配套协作关系密切、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应急企业,形成大中小微企业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建立应急产业统计制度。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配合)

 

 

(五)推进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依托重点骨干企业,充分发挥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技术中心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在关键技术、基础材料、技术标准、专利保护、成果转化等方面广泛合作,构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创新体系。通过科技专项资金、基金等对应急产业相关科技工作进行支持,着力解决影响应急产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产品性能和稳定性的关键共性技术,加大应急产业基础专用材料研发力度,建设应急产业工程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推动跨部门、跨行业的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在海事搜救、矿山救援、防暴维稳、火灾处置、防洪防涝、减灾救灾、污染清理、废墟救援、矿用设备、抗雪除冻、环境监测、净水处理、医疗救护、防爆特种设备、防护用品和材料等领域形成领先的技术优势。

 

(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六)健全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管理制度。
 

支持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结合省政府应急综合信息平台资源,完善应急产品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制度,其中政府实物储备要重点加强应急专用产品储备,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专用产品能充足到位。争取将更多企业和产品纳入国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以应急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带动相关应急产业发展。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土地政策。
 

在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应急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予以支持。加快应急产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审批工作进度,开辟审批“绿色通道”。

 

(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二)财税政策。
 

建立应急产品政府采购机制、应急救援事后补偿机制、应急产品风险补偿机制,支持企业发展应急专用产品和服务。根据国家应急产品和服务名单制定我省应急产品和服务名单,对符合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相关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研究建立应急产业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和扶持办法,按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有关要求,指导重大应急产品生产企业做好投保工作,推动重大应急创新产品的首次应用。对于应当由政府提供的、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应急产业重点领域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对政府投资的应急仓库物流园,鼓励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和运营。

 

(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山东保监局按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三)金融政策。
 

加强银企对接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应急产业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应急产业企业利用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集合债券(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债务工具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支持发展潜力大的中小微企业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我省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引导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探索开发专利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保险支持。

 

(省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山东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配合)

 

 

(四)协调服务。
 

应急产业是复合型产业,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要建立综合协调发展机制,协调解决在制定产业规划、扶持政策、产业发展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各级政府要明确任务分工,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细化任务内容,明确时限要求,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做好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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